1.必须有合法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提醒您,债权转让如下办理手续: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