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更名需要的手续:房屋更名可以将原房产合同在房管局注销,买卖双方可以重新进行合同签定并备案;或由房产所有权人无偿赠与给受赠一方并办理更名手续;还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由继承人持继承权的证明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房产更名。
房产更名费用主包括: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如若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注意的是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2.增值税:若房产证未满五年,且房屋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增值税为总房价的5.5%;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作为增值税;若房产证满5年的,面积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做增值税,面积在144以下的则不需要缴纳。
3.个人所得税:若所有者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就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则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面积超过144平米,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面积不超过144平米的,则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房屋更名和过户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变更,后者是房屋所有权这一物权的变动。提醒您,更名是指不动产证还没有办好的前提下,对房屋购买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业主发生变更。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1.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变更批准文件(原件);
5.有效转移文书(原件);
6.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提醒您,如果提供的是复印件,要提供原件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