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强制险车辆的处理为:
1.扣留机动车,通知投保人对机动车补办交强险;
2.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两倍进行罚款;
3.当投保人按照规定补办交强险之后,交警部门将及时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提醒您,通常情况下交强险是不可以退保的,但是交强险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退保的:
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交强险未生效能退。
车主可以携带好车险保单和本人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未生效的交强险退保一般可以退还全额保费,而商业车险未生效的时候退保,则通常还需要扣除手续费之后才能退还剩余保费。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并告知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3.根据通知,提交相应的材料;
4.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
5.支付保险金。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为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