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罪的构成四要素是如下意思:
1.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逼取证言的目的;
2.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3.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提醒您,对暴力取证罪处罚判刑如下:
1.司法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