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判断嫖娼行为的主要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时,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3.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因嫖娼被抓的,公安机关会通知其家属。嫖娼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以及罚款。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提醒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1.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